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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提升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的安全性与规范性,新版国家标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GB/T 22484-2025)将于202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全面替代2016版标准。
此次修订在服务要求方面,增加了城市公共汽电车与城市轨道交通两网融合发展、信息化技术应用、定制化出行服务等相关要求。在运营安全方面,增加了新能源车辆设施设备使用和维护的相关要求,强化与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终端、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相关技术标准的衔接。
运营安全方面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1.增加车辆专用安全设施要求
在车辆等级和配置方面,6.3 条新增了车辆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等专用安全设施的要求。此规定有助于保护驾驶员工作环境安全,降低其在运营过程中受到意外干扰或伤害的风险,进而维护全车乘客的安全。
2.明确驾驶员需熟知车辆性能
7.3 条增加了驾驶员熟知车辆性能的要求。熟知车辆性能利于驾驶员及时处理车辆突发状况,防止因对车辆性能不熟悉致使应急处置不当,进而引发安全事故。
3.调整应急调度预案相关内容
8.2.4 条更改了编制应急调度预案的内容,同时 8.3.4 条更改了启动应急调度预案的情形要求。更精准地编制预案及界定启动情形,能让公交系统在遭遇突发事件时迅速响应,保障乘客安全及运营秩序。
4.更改驾乘人员行车准备及车辆检查要求
9.1.1 条更改了驾乘人员在行车准备阶段的要求,9.1.2 条更改了出车前车辆和车内设施例行检查的要求。严格规范行车准备流程与车辆检查标准,可提前排除安全隐患,避免车辆带故障运行。
5.优化行经特殊路段的安全要求
12.2 条更改了行经事故多发路段和限高部位时提示方式的要求,更适宜的提示方式有助于增强驾驶员安全意识,并规避碰撞等事故。同时 12.5 条新增了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的要求,可避免车辆在涉水场景中因处置不当出现熄火、漏电甚至被水冲走等危险情况。
6.要求驾驶员关注车辆报警信息
12.12 条新增了驾驶员应时刻关注车辆报警信息的要求。车辆报警信息常意味着可能存在机械故障或其他安全风险,驾驶员及时关注并处置,可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一、总体概况 2026年1-5月,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总量累计达到1,494,497.24万人次,同比下降3.2%。整体来看,全国公交客运量呈现小幅下滑态势,多数省份客运量出现不同程度的负增长。 二、客运量排名分析 2.1 客运量TOP 10省份 从客运量规模来看,四川、广东、山东位列前三,均突破10亿人次大关。西南和华东地区省份占据了榜单的主要位置。 2.2 客运量集中度分析 客运量呈现明显的区域集中特征: •TOP3省份(四川、广东、山东)合计占全国总量的21.2% •TOP5省份合计占全国总量的31.9% •TOP10省份合计占全国总量的54.6% 这表明全国公交客运量的一半以上集中在10个省份,区域分布不均衡特征显著。 2.3 客运量后10位省份 三、同比增速分析 3.1 增长态势总体判断 全国31个省份中,仅4个省份实现正增长,27个省份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负增长面达到87.1%。全国平均同比增速为-3.59%,增速标准差为4.03个百分点,省份间分化明显。 3.2 正增长省份分析 北京以5.3%的增速领跑全国,是唯一增速超过5%的省份,作为首都城市,其公交客运恢复态势强劲。东北的黑龙江和吉林两省也实现了小幅正增长,东北地区整体表现好于全国平均水平。 3.3 降幅最大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