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无锡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项目名称)空调水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无锡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21-2026年)的批复 发改基础[2021]159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无锡
工程规模:无锡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起自4号线一期工程终点站博览中心站,均采用地下方式敷设,共设车站6座。全线无新建场段与主变电所,利用既有无锡地铁线网控制中心。
工期:732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1050.0 万元
招标范围: 无锡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所有空调水系统主要设备及其附件的制造、质保、安装督导及相关服务。
标段划分:1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①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证书有效。(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冷水机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
财务要求:2023 至2023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五年整期间(2019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1日)至少有一项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30万元人民币的国内冷水机组设备供货业绩(①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验收报告/业主证明;②验收报告/业主证明:需明确反映供货完成时间;③业绩时间:以提供的业主证明或验收报告所载供货完成时间为准;④同一线路不同标段的业绩算作同一业绩;⑤业绩中应有相关材料证明冷水机组合同金额。)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须出具相应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投标人须设置项目负责人1名,为投标人正式员工(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的社保交费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1日 16:30 时至2024年10月16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100 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05日 9时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清扬路228号地铁大厦
邮编:214000
联系人:仓莉
电话:0510-8196009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第14、15层
邮编:210005
联系人:陈小童、陈杰
电话:13511657702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chenxiaotong@jocit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