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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质量检测项目01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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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质量检测项目01标段,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40%+6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质量检测项目0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4号线为东北-西南向L型加密线,西起西三环,东北至北三环、复兴大街,全长24.4km,设车站20座。

2.2 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检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东垣东路站、东垣东路站~十里铺西街站、十里铺西街站、十里铺西街站~复兴路站区间、复兴路站、复兴路站~光华路站区间、光华路站、光华路站~和平路站区间、和平路站、和平路站~北宋站区间、北宋站、北宋站~省儿童医院站区间、省儿童医院站、省儿童医院站~建华南大街站区间、全线轨道工程。

检测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范围内各单位工程的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的质量检测(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检测不含人防主体结构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含全线钢轨探伤检测)、门窗检测、防雷工程检测等。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4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标段为01标段,本标段预估检测费用为1422.81万元。

2.5 服务期限

招标人发出开工指令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满。

2.6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含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工程<使用功能>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门窗检测);

3.1.3投标人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并在有效期内。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市政工程质量检测业绩(合同范围至少含有下列其中一项: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工程<使用功能>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一个合同为一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同时投标。

3.4.2投标人与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机电工程局有限公司)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否则将不允许参加投标。

3.4.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将否决其投标。

3.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01 09:00 至 2023-03-07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3-28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孙巧平

联系电话:0311-66520668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联系人:沈尚宏、张波波、吴佳

联系电话:0311-69052028 18031156223

传真:0311-69052033 邮箱:hbrhjt@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察部电话:黄斌 0311-69052019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0311-66520816

编辑:E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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