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区域中心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动建设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区域中心,以应对即将到来的动力电池退役潮。
截至2024年底,四川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140.2万辆,预计未来2-3年,省内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退役将迎来第一轮高峰。然而,目前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存在回收网络不完善、企业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市场秩序不规范等问题,大量废旧动力电池流入“小作坊”,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环境风险。
根据《方案》指示,四川将综合考虑新能源汽车保有量、链主企业布局以及现有综合利用项目等因素,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把全省划分为4-5个回收利用区域。在每个区域内,将由综合实力较强的企业(或联合体)牵头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参与的,集成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储运、拆解、检测、综合利用等多功能的区域中心,承担本区域内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旨在逐步形成网络完善、规范有序、循环高效的回收利用体系。
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动力电池回收行业迎来广阔发展空间。据统计,2024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1286.6万辆,同比增长35.5%,退役动力电池数量也日益增多。目前,我国动力电池回收主要有梯次利用和拆解回收两种方式。其中,梯次利用可将剩余容量70%以上的电池用于储能基站、低速电动车等领域,而拆解回收则通过火法、湿法及生物回收等传统方法提取有价金属。
然而,行业仍面临诸多挑战:回收渠道不规范,废旧电池持有者与后端回收企业信息不对称,中小型回收商囤积电池,导致白名单企业电池回收量少;回收网络布局不合理,部分网点利用率低、管理不规范;回收技术仍有待提升,传统湿法回收易产生高盐废水,火法回收能耗大且回收率低。
建设区域中心有利于综合利用企业打通从用户到回收利用的完整链条,将区域内的废旧动力电池汇聚集中处置,同时引导企业有序投资、有序发展,防止低水平盲目重复建设。四川省这一举措,将有力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为全国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提供有益借鉴。
2024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 交通运输部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交通运输行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强国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埋头苦干、担当奉献,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了坚强的交通运输保障。 一、基础设施 (一)铁路。 年末全国铁路营业里程16.2万公里,其中高铁营业里程4.8万公里。投产新线3113公里,其中高铁2457公里。铁路复线率为60.8%,电化率为76.2%。 图1 2020-2024年年末全国铁路营业里程 (二)公路。 年末全国公路里程549.04万公里,比上年末增加5.35万公里。 图2 2020-2024年年末全国公路里程 年末全国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里程534.47万公里,比上年末增加7.46万公里,占公路里程比重为97.3%、提高0.4个百分点。其中,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里程77.75万公里、增加1.53万公里,占公路里程比重为14.2%、提高0.1个百分点;高速公路里程19.07万公里、增加0.70万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