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交通运输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62号)等精神和自治区有关部署,按照《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交运函〔2024〕390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运输发〔2024〕55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工作,现将我市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及范围
实施时间及范围详见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二、补贴标准
具体补贴标准详见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三、申请资料
(一)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
1.报废车辆的首次注册登记时间、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等信息与佐证材料。
2.新购车辆的识别代号、车辆型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信息与佐证材料。
(二)更换动力电池
更换动力电池车辆的车辆识别代号、旧动力电池包数量、旧动力电池包编码,更换后的动力电池包数量、动力电池包编码、生产日期等信息,以及动力电池更换合同(含动力电池安全合规 性要求)和验收证明等佐证材料。
上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以及更换动力电池验收证明应于2024年7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提交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15日。
四、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在完成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后,填报《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车辆更新申请表》(附件1-1)、《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车辆动力电池更换申请表》(附件1-2)和相关申报材料,企业于2025年1月20日前向企业所属的市、县级道路运输与服务信息中心提交补贴资金申请(海城区、银海区的公交车辆向北海市道路运输服务和信息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合浦县的公交车辆向合浦县道路运输服务和信息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二)企业所属的市、县级道路运输服务和信息中心(北海市道路运输服务和信息中心、合浦县道路运输服务和信息中心)收到申报材料后,要及时进行审核、反馈审核结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真实完整,符合国家相关文件及本细则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审核部门将补正信息要求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要求在2025年2月10日前补正有关信息。
(三)各市、县级道路运输服务和信息中心(北海市道路运输服务和信息中心、合浦县道路运输服务和信息中心)要及时汇总符合补贴条件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信息,确定补贴金额,于2025年2月17日前上报市交通运输局复核(联系电话:0775-2031366)。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级财政部门复核并公示无异后,于2025年2月24日前向企业所属的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反馈复核结果,由企业所属的市、县级财政部门及时向公交企业支付补贴资金。市交通运输局于2025年2月20日前,通过交通运输部统一启用的“城乡道路客运燃料消耗信息申报与补贴管理系统”(yb.motcats.com.cn,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填报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情况,并从申报系统导出本辖区《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车辆更新申请表》(附件1-1)、《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车辆动力电池更换申请表》(附件1-2)并填报《 市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车辆更新与动力电池更换汇总表》(附件1-3)一式3份加盖公章上报至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同时抄报自治区财政厅。
(四)资金拨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运输发〔2024〕55号)及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五、其他相关事项
各相关单位如有疑问,请向所在辖区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资金申请办理部门咨询(详见本通告附件2)。
特此通告。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北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23日
轨道交通展消息 根据提供的2025年10月中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数据,以下进行深入分析。分析将涵盖总体运营规模、客运量变化、运营效率、系统类型对比、进站量与客运量关系、运营管理等方面,并结合数据揭示趋势和隐含问题。 1. 总体运营规模 城市覆盖与网络扩展:2025年10月,全国54个城市开通运营城市轨道交通,线路333条,运营里程达11330.5公里。这表明中国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已非常庞大,覆盖了绝大多数主要城市,成为城市公共交通的骨干。 客运量巨大:月客运量28.2亿人次,进站量16.8亿人次,日均客运量约9096.77万人次。开行列车376万列次,平均每日开行约12.13万列次。这些数字凸显了城市轨道交通在日常通勤中的关键作用,有效缓解了城市交通压力。 无新开通线路:本月无新开通线路,但运营里程环比可能有所增加(计算显示环比增加约474公里),可能源于现有线路的延伸或调整,而非全新线路投入运营。 2. 客运量变化趋势 环比增长显著:客运量环比增加1.3亿人次,增长4.8%。这种短期增长可能受季节性因素影响,如10月黄金周假期带来的出行需求增加,或经济活动的短期复苏。 同比增长放缓:客运量同比增加0.5亿人次,增长1.8%。同比增长率较低,可能反映市场接近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