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市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更新项目招标人为张家口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张家口市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更新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张家口市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更新项目
2.2 招标范围:项目主要更新购置新能源公交车100辆,车型为8-9米。车辆投入到微循环1、K2路、7路、9路、16路、35路、36路支线、37路、 38路、39路、301路等线路上运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所投车型须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中已公告的有效整车产品。
3.1.2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8-28 09:00:00至 2026-09-03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9-17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标”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技术服务方案)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技术服务方案)时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技术服务方案)进行评审。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提交,招标人:张家口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霍俊青,联系电话:0313-2211899;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尚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雷,联系电话:0311-85935668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张家口市公路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3-5806621
电子邮箱:Zjkjtys@126.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0元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张家口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尚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张家口市工业街71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266号恒大华府四号公寓一单元1119 |
| 邮编: |
075000 |
邮编: |
050000 |
| 联系人: |
霍俊青 |
项目负责人: |
刘利为 |
| 电话: |
0313-2211899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1-85935668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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