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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通风空调系统水处理委外维保项目(2023年-2026年)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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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通风空调系统水处理委外维保项目(2023年-2026年)“招标人”为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现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通风空调系统水处理委外维保项目(2023年-2026年)

1.2项目地点:

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的25个车站、屯里车辆段、西乡塘停车场。

1.3项目规模及范围:

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石埠站-火车东站)线路全长约32.1km,共设25个车站,均为地下站,其中换乘站6座(广西大学站、火车站、朝阳广场站、金湖广场站、埌东客运站、火车东站),设置屯里车辆段和西乡塘停车场各1座。

空调水系统需进行常年冷冻水、冷却水循环水处理、冷凝水处理、水质检测以及军团菌处理检测等;同时对空调水系统设备进行定期清洗、排污,达到有效控制结垢、腐蚀与军团菌滋生的目的,保证空调水系统水质及设备运行处于良好的状态,创造车站良好的空气品质。包括但不限于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的25个车站、屯里车辆段及西乡塘停车场多联机和空调水系统以及相关末端设备的维保。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1.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不含增值税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肆佰贰拾壹万元整(?4210000.00元)。

1.5服务期:

本项目计划服务期为2023年11月22日–2026年6月21日,实际服务期按开工令发布之日开始计算2年零7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的正式进场书面通知为准。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1.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项目实际需要。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必须出具总公司授权参与的证明)。

2.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承接过单项合同中包含金额在70万元及以上(不包含设备采购金额)的空调水处理服务的项目。

备注:业绩证明文件为合同关键页或业主证明复印件,证明文件中须体现出合同双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服务、合同金额等内容。合同内容如包含水处理设备采购的,证明文件中必须能体现水处理设备采购或水处理服务金额,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该业绩可以是投标人自身的,也可以是其母公司的业绩。若为其母公司的业绩时,须提供其母公司全额出资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或公司章程关键页;同时按招标文件的格式提供《业绩承诺函》,否则不予认可。

2.3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资格被住建部或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监总局)或广西区或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

(3)财产处于被接管、破产状态;

(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形。

2.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本项目不需报名。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可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网站,在“交易信息”栏内查找相关项目的招标公告,并点击该公告的附件,即可免费浏览或下载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附件形式附于招标公告下,请自行下载)。潜在投标人如需获取项目有关技术文件(如有),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下载。

注: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或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招标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2023年05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根据《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恢复非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项目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模式的通知》南机事函〔2021〕71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快递等方式送达投标文件:

5.2.1投标文件现场递交

(1)递交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2)投标人进入交易现场须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体温检测、身份登记等。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方可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5.2.2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递交

(1)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00~18:00。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1日前送达。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邮寄包裹外包封面应仅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不予受理。

(4)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南宁市良庆区五象大道399号龙光国际B座24楼2410室(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收件人:陈祈汛 ;联系方式:19914879956、0771-5381925。

5.3开标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九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安排见九楼电子显示屏当日开标公告)。

5.4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现场开标活动(限1人)。但参加现场开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参会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授权人时提供),以证明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和被授权范围。投标人应留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发布的最新疫情要求,如因未关注疫情要求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和e车网(http://www.ecrrc.com)上发布。

7 招标纪律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0771-2778084。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83号

邮 编:530029

联 系 人:黄工、王工

电 话:0771-2779269、2778974

传 真: /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五象大道399号龙光国际B座24楼

邮 编:530028

联 系 人:陈祈汛、陈燕玲

电 话:0771-5381925

传 真:/

电子邮箱:nngdjtyhx@163.com

 

2023年04月20日

编辑:E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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