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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诊大巴车租赁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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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LDJCC-F3003

项目名称:会诊大巴车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3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3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采购包预算 采购包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
1 1-1 会诊大巴车租赁项目 1(项) 123200 123200 2000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将负责采购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的会诊大巴车租赁需求[在合同期限内发生的实际结算金额达到本次预算金额(123200.00元),合同终止]。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投标人;(2)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负责人(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4)母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5)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6)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7)投标人之间在企查查存在直接关联关系或者历史关联大于50%以上的,均不允许参加同一项目投标。(8)投资人(股东)及主要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企查查查询投标人之间的关系)。(9)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上保险单号或保函单号存在连号或者标书上存在内容格式一致且无法做出合理解释的(除了招标文件上规定的格式内容外)等其他围标串标行为。②投标供应商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投标供应商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2日 至2023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代理办公室-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

方式:未在规定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报价资格。注:采用邮箱报名的,请将相关报名信息发至邮箱FJAHDL006@126.com。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四楼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四楼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

联系方式:0596-73833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

联系方式:庄建伟 0596-29618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建伟

电话:0596-2961882

编辑: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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