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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地铁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2023-2024)05标正线及场段终端设备采购安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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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地铁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2023-2024)05标正线及场段终端设备采购安装标(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地铁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2023-2024)(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锡行审投备〔2023)19号 锡行审投备[2023]1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05标正线及场段终端设备采购安装标(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无锡市

2.1.2 建设规模:对无锡地铁1、2号线约6602路视频监控(CCTV)终端、52个车站场段(单站平均不少于127点位)的视频传输网络及监控存储系统进行更新改造,对3、4号线42个车站场段的传输设备及视频监控系统完成升级接入调整,对1、2号线总46辆列车的监控系统完成更新改造,新建一套地铁线网级视频云平台等轨道交通相关工程。

2.1.3 合同估算价:840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273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15日,竣工日期:2024年08月13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控制中心相关机房改造(包括新设UPS系统,机房装修改造,机房风水电改造等);新设1、2、3、4号线视频监视系统组网所需光缆及配套辅材等。1、2号线整体新建(含摄像机、传输网络、存储设备改造);原3、4号线传输网络设备扩容;3、4号线车站本地存储利旧及新建;相应接口改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五年整期间(2018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1日)有以下任意一项业绩:①一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新建项目的已完成业绩(合同内容须包含不少于一条线(延伸线除外)的视频监控(CCTV)系统);②一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视频监控(CCTV)系统改造的已完成业绩(合同内容须不少于一条线(延伸线除外)且平均单站不少于60个点位)。类似业绩要求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②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须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出具经发包人加盖单位公章认可的人员变更证明材料。类似工程必须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类似工程的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首日起向前推算;类似工程的单项合同金额以施工合同(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所注为准。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信息库7.0版本的信心为准。

自2021/10/11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2/10/11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3/07/11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 17:00 时至2023年10月16日 23:59 时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4.3 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07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清扬路228号地铁大厦 
地址:
南京市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第14层、15层 
邮编:
214000 
邮编:
210005 
联系人:
段毅敏 
联系人:
陈小童 
电话:
0510-81960112 
电话:
13511657702 
传真:
传真:
025-8479598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chenxiaotong@jocite.com 

2023年10月11日

编辑:E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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