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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绿化恢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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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0〕60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解决,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现对该项目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绿化恢复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2.1.2 建设规模:徐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绿化恢复工程,工程总造价约为2315.63万元。

2.1.3 合同估算价:约为2315.63万元。

2.1.4 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2.2.1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出入场线绿化、护坡工程;振兴大道站绿化、铺装、排水工程、围墙恢复工程;蟠桃山站绿化、铺装、挡土墙、排水工程;经贸学院站绿化、铺装、还建围墙;杨庄站绿化、铺装、排水工程;杨庄站门卫室结构及装饰、围墙恢复工程;金山桥副中心站绿化、铺装、排水工程;下淀路竖井绿化、铺装、护坡、人行步道恢复、排水工程;麦楼站景观道路工程、景观园林工程、景观亮化工程、监控系统等其他。

2.2.2 金山桥站绿化恢复工程招标图中的大门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具体见图号C0300L12.02 大门详图,其余内容由投标人依据招标图及工程量清单考虑在报价中;

2.2.3 具体情况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1年 3月 1 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 1300 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必须同时具备;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园林绿化专业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评审表),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3.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3.3.2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3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4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备案。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银行电子保函、银行书面保函、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保险机构电子保函、担保机构电子保单、保险机构书面保函、担保机构书面保单。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4.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肆拾伍 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开户账号:60090188000127383-00063212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 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保单)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保险公司保函、担保机构保单,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4 投标人采用投标人信用书承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标书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4.5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6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7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投标保单、投标人信用承诺书的除外)。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25日9时30分;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3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4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

6.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3月25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a.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zwb.xz.gov.cn/);

c.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d.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zdtjt.com)。

10. 其他

10.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云龙区和平大道126-9号9栋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地铁大厦)

邮 编:221000

联 系 人:邱波

电 话:0516-8080523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

邮 编:221019

联 系 人:李杰

电 话:025-87715131

2024年3月4日

编辑:E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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