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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2024-2027年度起重机委外维修保养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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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采购条件

本项目南昌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2024-2027年度起重机委外维修保养项目,采购人为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本项目适用于《运营分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3 计划服务期:计划开始日期为2024年8月1日,计划截止日期为2027年7月31日;开始执行时间为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书面进场通知之日起,最终截止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采购人有权对上述日期和维护台数进行调整,投标人须承诺服从采购人对服务期限和维护台数的调整,相关费用根据工作量变化按合同单价进行据实结算,不得由此提出其他要求。

2.4质保期:新备件的质保期为双方签字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往后推算12个月。若新备件质保期内发生故障,质保期之内非人为损坏的,则由投标人免费更换后重新计算质保期。质保期终止时间不超合同服务期截止日起12个月。

2.5 采购范围:本项目为南昌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4号线以及1、2号线延长线起重机提供委外维修保养和定期检验(年审)等相关服务项目,主要包含:起重机的维护保养(包含不限于计划修的月检、季检、半年检和年检)、故障维修以及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年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获准从事范围须包含桥式起重机械的维修或修理。

3.3投标人业绩要求:在投标时需提供近五年(2019年05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起重机维修保养的相关业绩,且单个合同维修保养起重机数量在10台及以上。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文件获取方式

4.1 获取文件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怡园路555号世纪中央城1期1号楼1单元2302室。

4.2 获取文件时间:2024年4月9日~2024年4月15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4.3获取文件方法:现场获取或网上邮件获取(采购公告第4.4条要求的材料盖章扫描发送至邮箱bjqs_zz@sina.com)

4.4 投标人在获取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

4.4.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获取文件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4.4.2 单位介绍信。

5.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时间

5.1 开标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5.2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注:未按采购文件约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 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ncmtr.com》上同时发布。

7. 采购文件售价

7.1 采购文件售价为:人民币0元/份。

7.2投标人完成文件获取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PDF版及格式文件的电子版发送到投标人指定邮箱。

8. 联系方式

8.1 采购人: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8.2 联系人及电话:徐女士0791-82720164(工作时间09时~12时、14时~17时)

8.3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8.4 联系人及电话:郑先生15922144401、李先生18639029216(工作时间09时~12时、14时~17时)。

编辑:El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