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04日 丨 网站首页 丨 返回旧版

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刘建被审查起诉

24日,北京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涉及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刘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等问题。

经查,2014年至2023年,刘建在担任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多次违规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的高档白酒等礼品;授意私营企业主安排其亲属赴境外旅游,相关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刘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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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刘建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刘建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对刘建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刘建,男,1958年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历。1983年2月至2001年1月,刘建先后担任北京地铁太平湖车辆公司技术科科长、副段长;2001年1月至2019年1月,先后担任北京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车辆部部长、改造工程办公室主任、公司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编辑:卓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