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锦州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到:
因地制宜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优先发展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着力扩大天然气利用,积极推进清洁取暖。加快大容量储能技术研发推广,探索海洋能源开发利用。重点发展氢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及集成系统,支持氢能装备产业集聚区建设。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对不符合要求的燃煤发电机组不予环评审批。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技术研发,推动应用试验示范。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超过50%,风电光伏等清洁新能源装机力争达到300万千瓦以上。到2035年,全市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超过50%。
加快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将生态环保理念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集约利用土地等资源,合理避让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国土空间。贯彻执行国家《限制供地目录》《禁止供地目录》及开发利用条件与标准,加大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审查力度,严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查和供地关口。加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加氢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广应用温拌沥青、智能通风、辅助动力替代、节能灯具、隔声屏障等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加大工程建设中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力度,推动废旧路面、沥青、疏浚土以及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为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平稳有序运行,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与可持续性,南昌市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创新管理机制,全力支持南昌市公共交通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2025年,南昌市已累计向南昌轨道交通集团和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拨付运营补贴5.98亿元,有效推动轨道交通与公交网络的安全、稳定、高效服务。 为实现相关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南昌市聚焦机制创新,引导建立和完善轨道、公交成本规制办法,支持开展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南昌轨道交通运营成本规制审计、南昌地铁1、2号线延长线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及公交配套衔接方案编制经费等配套事项,不断推动公共交通服务提质增效。(熊孝慧 洪观新闻记者 邬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