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5日网站首页返回旧版
>政策法规>正文

新版《宁波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7月起施行,这些变化需要关注

分享到:

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印发的【2022】11号文件,新修订的《宁波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以下简称新《守则》)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乘坐地铁出行的市民朋友,这些变化需要关注。

儿童免费乘车条件放宽

原版《守则》规定,一名成年乘客可免费携带一名 1.2米以下(含1.2米)的儿童乘车。新《守则》放宽了乘客可携带儿童的数量和对儿童身高的条件要求,规定“一名成年乘客可免费携带两名身高不超过1.3米的儿童乘车”。同时,专虑到儿童乘车安全,新《守则》增加了“无成年人带领的学龄前儿童不得单独乘车”的要求。

免费乘车群体 “扩容”

除了对儿童的关爱,新《守则》还对免费乘车的优待群体进行了“扩容”。

“去年年底,宁波地铁5号线一期开通,宁波地铁运营里程达到183公里,全线网125个车站大大方便了出行。我们除了不定期推出票价优惠活动,针对优待人群,新《守则》也进行了补充。”宁波轨道交通集团运管中心相关负责人赵蒙瑶介绍说:“新《守则》中,享受优待政策的群体增加了‘消防救援人员’‘具有本市戶籍的退役军人’及‘宁波市荣誉市民’。”


乘客这些行为明令禁止

新《守则》带来许多利好消息,也给乘客们立了不少规矩。在禁止携带物品规定中,增加了禁止携带“电动车(无障碍用途的助力车除外)”“刺激性气味的物品”的内容。

新《守则》还对影响轨道交通公共场所环境、乘车秩序等行为进行了补充,禁止行为中新增了 “擅自停放车辆、堆放杂物”“吸电子烟”“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等内容。

“对危及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禁止性行为,新《守则》中也有增加。”赵蒙瑶表示。对危及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禁止性行为,新增了 “擅自进入驾驶室、轨道、隧道或其他有禁行标志的区域”“追逐打闹、滋事斗殴、醉酒闹事、点燃明火”“拦截列车”“发射涉非法信息的无线网络信号,干扰轨道交通专用通讯频率,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秩序”等内容。

编辑:同同

行业数据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