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条氢能公交示范线在哈密市伊吾县正式开通运营。在伊吾县氢燃料公交车交付暨运营启动仪式上,首批7辆氢能公交交付运营并发车,实现淖毛湖镇-淖毛湖镇工业园区-白石湖矿区全线直达通行。
此次交付投运的公交车由重塑能源联合宇通集团开发,搭载重塑能源自主研发的80kW燃料电池系统,具备补能时间短、续航里程长、氢耗低、环境适应性强和零排放等优势,为当地公共交通增添绿色新动能。
新疆地处“一带一路”的核心地带,地理位置优越,且同时具备丰富的风、光可再生能源资源和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资源,在国家双碳战略背景下,能源结构转型需求迫切,具备发展氢能产业的良好资源禀赋和广阔市场空间。近年来新疆高度重视氢能产业发展,2023年8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了《自治区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自治区支持氢能产业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随后又宣布了首批示范区名单,包括克拉玛依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乌鲁木齐市、哈密市。其中哈密市正围绕“氢交通”领域展开全产业链建设,积极构建大规模氢燃料重卡长短途绿色物流大走廊,计划到2025年实现2000辆氢燃料重卡的应用规模。
依托哈密市的发展规划,伊吾县结合当地丰富的煤炭资源和焦化产业基础以及大宗工业产品运输需求,已推动氢能重卡批量落地应用,此次氢能公交专线开通,标志着当地拓展氢能多元应用场景取得新进展。
氢能公交示范线 氢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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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平稳有序运行,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与可持续性,南昌市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创新管理机制,全力支持南昌市公共交通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2025年,南昌市已累计向南昌轨道交通集团和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拨付运营补贴5.98亿元,有效推动轨道交通与公交网络的安全、稳定、高效服务。 为实现相关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南昌市聚焦机制创新,引导建立和完善轨道、公交成本规制办法,支持开展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南昌轨道交通运营成本规制审计、南昌地铁1、2号线延长线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及公交配套衔接方案编制经费等配套事项,不断推动公共交通服务提质增效。(熊孝慧 洪观新闻记者 邬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