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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行动计划“呼之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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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上海、北京之后,广东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细则也将揭开面纱。

公开信息显示,近日召开的广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了广东省加快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行动计划。业内认为,这意味着上述方案或加快出台。

上海证券报记者获悉,广东未来有望推动关键零部件产业化水平提升、加快布局加氢站和制氢应用,并推动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化发展。此外,统筹安排各级财政资金补贴支持整车、氢能供应等发展。

广东力争“十四五”形成超千亿元产业

2021年8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批复广东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为首批示范城市群之一。该城市群覆盖5省区12市,其中以广东省佛山市为牵头城市,参与城市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阳江、云浮等以及福建福州市、内蒙古包头市、安徽六安市及山东淄博市。

作为汽车制造业大省,广东燃料电池城市群产业也具有相当扎实的产业基础。据介绍,广东将紧紧抓住纳入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的重大机遇,力争在“十四五”末期形成产值超千亿元的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集群。

去年底下发的《广东省加快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曾提到,示范期目标为广东年供氢超过10万吨,实现推广1万辆以上燃料电池汽车目标,建成加氢站约200座,车用氢气终端售价降到30元/公斤以下,示范城市群产业链更加完善。关键零部件研发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建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技术创新高地。

据记者了解,在征求意见稿基础上,后续广东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行动计划也作了一些调整。未来,广东将推动示范城市群关键零部件产业化水平提升、加快布局加氢站和制氢应用,并推动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化发展。

有企业负责人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在省级规划和示范城市群行动计划明确后,预计广东地区的燃料电池产业发展热情将进一步被激发。

下半年我国燃料电池汽车市场

将迎来新的增长期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2020年9月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示范期间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入围示范的城市群按照其目标完成情况给予奖励,示范期暂定为四年。

自2021年8月起,相关部门批准了北京、上海、广东、郑州和张家口为首的五个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的建议,并计划为期4年的示范发展。

湖北、黑龙江等更多城市计划申报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成渝地区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群筹备工作上明显加快启动,四川近期还启动了省内的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奖励申报。

“3+2”燃料电池示范城市群格局的形成,对于当前燃料电池汽车特别是燃料电池客车产销的增长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根据中汽协数据,今年1至6月燃料电池汽车产量1804辆,完成去年全年产量的101.5%。同时,燃料电池汽车销量为1390辆,完成去年全年销量的近九成。

业内预计,五大城市群在未来4年将推广超过32000辆燃料电池汽车,简单按平均计算每年将有8000辆保底。随着第一批三大城市群推广要求周期的加快,预计届时可能迎来高峰。在“双碳”目标和氢能产业规划的引领下,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积极布局,关键零部件技术不断成熟,多元应用场景需求不断释放,使用成本将不断下降,今年下半年我国燃料电池汽车市场将迎来新的增长期。

编辑: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