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配合烟台市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加快推进汽车加氢站建设,烟台市出台了《关于做好烟台市汽车加氢站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工作的意见》。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孙玉荣在27日烟台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烟台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上指出,该文件参照天然气汽车加气站的管理模式,对汽车加氢站的审批、建设、运营和安全管理实行属地管理。
同时,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其中住建部门统筹加氢站项目建设,负责组织指导加氢站主体工程的建设管理和消防验收工作。根据烟台市关于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落实方案有关要求,主要围绕万华烟台工业园、蓬莱万华新材料低碳产业园、裕龙石化产业园的氢源布局加氢站。
今年布局6座加氢站,其中黄渤海新区2座、福山区1座、莱阳市1座、芝罘区1座、牟平区1座,目前进展顺利。2024年计划在蓬莱区、裕龙岛各布局1座加氢站。
根据《山东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实施政策细则》的有关规定,对2022-2023年新建或改建加氢站(含具有加氢功能的新建或改建综合能源补给站)给予适当财政奖补。
其中,日加氢能力500至1000公斤(不含)的加氢站最高奖补600万元/座,日加氢能力1000公斤及以上的加氢站最高奖补1200万元/座。奖补资金由省、市财政按50%:50%比例分担,两级财政合计奖补金额不超过核定设备购置和安装投资总额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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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平稳有序运行,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与可持续性,南昌市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创新管理机制,全力支持南昌市公共交通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2025年,南昌市已累计向南昌轨道交通集团和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拨付运营补贴5.98亿元,有效推动轨道交通与公交网络的安全、稳定、高效服务。 为实现相关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南昌市聚焦机制创新,引导建立和完善轨道、公交成本规制办法,支持开展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南昌轨道交通运营成本规制审计、南昌地铁1、2号线延长线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及公交配套衔接方案编制经费等配套事项,不断推动公共交通服务提质增效。(熊孝慧 洪观新闻记者 邬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