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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报废更新与动力电池更换补贴的通知

各城市公交企业:

根据《黑龙江省2026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本年度我市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工作自9月22日14时开始预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2026年度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总额控制、精准管理、先到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补贴资金在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年度资金总额内统筹安排,资金额度用尽即停止受理本年度补贴申请。

二、补贴资金支持范围

(一)车辆更新。支持报废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城市公交车,并更新为新能源城市公交车。

(二)动力电池更换。支持2026年12月31日前超出质保期或不满足安全运营条件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

三、补贴标准

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每辆车补贴11.8万元;更换动力电池,每辆车补贴4.2万元。

四、政策实施期限

2026年度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时间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所有更新、更换行为须在政策周期内完成。

五、补贴申报流程

补贴资金申请实行预申报制。申请人通过黑龙江省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http://yzgl.hljdlys.com:8001/)进行预申报,预申报确认通过后,再进行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的报废更新。

1.预申报信息填报。报废老旧公交车或更换动力电池前,申请人应通过黑龙江省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在线填报预申报相关信息,并提交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或动力电池购置承诺书。(注意:预申报时仅可以一次提交一辆公交车或一组动力电池,待提交成功后再次进行操作)

2.预申报信息确认。提交预申报信息后,需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认。申请人预申报获得确认后,应在15日内提交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或动力电池购置(或更换)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补贴申请。

3.补贴申请。预申报确认通过后,方可进行补贴资金申请等后续事宜,提交的补贴资金申请材料信息须与预申报内容一致,否则不予审核通过。预申报确认通过后,申请人应在90日内提交全部申请材料,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六、资金安排

2026年度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专项资金共计231万元。

1.城市公交企业预申报成功的,向市交通运输局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按照预申报提交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兑付。

2.年度补贴资金额度用尽后,立即停止受理预申报。

3.最后一笔申报所需补贴金额超出剩余资金额度的,按剩余额度予以兑付,超出部分不予补贴,申请人不接受差额补贴方式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补贴申请。

各城市公交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补贴申报工作,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预申报、材料报送及正式申报工作,所有环节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黑龙江省2026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购置承诺书(模版)

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购置承诺书(模版).docx

七台河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9月21日

编辑:刚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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