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关于启动新一批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21〕437号)、《关于印发郑州城市群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资金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郑燃料电车办〔2022〕1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郑州市支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若干政策》(郑政办〔2022〕81号)、《关于组织郑州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第二年度中央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郑工信装备〔2024〕1号)、《关于组织2023年郑州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配套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郑工信汽车〔2025〕4号)等文件,经企业自主申报、专家评审和第三方审计等程序,初步确定了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等35家拟支持企业和拟支持项目,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郑州市工信局、郑州市财政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9日
监督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汽车工业处 0371-67886921
市工信局机关纪委 0371-89895279
市财政局企业处 0371-67175635

为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平稳有序运行,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与可持续性,南昌市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创新管理机制,全力支持南昌市公共交通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2025年,南昌市已累计向南昌轨道交通集团和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拨付运营补贴5.98亿元,有效推动轨道交通与公交网络的安全、稳定、高效服务。 为实现相关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南昌市聚焦机制创新,引导建立和完善轨道、公交成本规制办法,支持开展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南昌轨道交通运营成本规制审计、南昌地铁1、2号线延长线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及公交配套衔接方案编制经费等配套事项,不断推动公共交通服务提质增效。(熊孝慧 洪观新闻记者 邬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