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正文
9月26日,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联合印发《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明确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现就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三、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四、2022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可按照本公告继续适用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其他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2年9月18日
“十五五”开局之年,金龙汽车集团深入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实现一季度经营业绩稳中有升、质效齐增,营业收入57.61亿元,同比增长17.04%,利润总额1.75亿元,同比增长185.86%,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1085.40%。 全力以赴保生产。一季度伊始,年末订单交付的“攻坚战”如期打响,金龙汽车集团的生产车间内,机器轰鸣震耳、人影往来穿梭,一派热火朝天的奋进景象。从物料供应到技术保障,从品质管控到物流发运,该企业牢牢抓住订单冲刺的黄金窗口期,全力保生产、保交付。新春佳节,当国内万家灯火团圆相聚时,该企业许多海外一线工作人员仍坚守在异国他乡的岗位上,全力做好海外订单交付、客户服务及项目衔接工作。 深耕全球拓市场。金龙汽车集团持续稳存量、拓增量,全力跑出市场开拓“加速度”,一季度累计销售各类车辆12184辆,同比增长8.6%。作为中国客车出海“主力军”,该企业一季度出口业绩再创新高,汽车出口9747辆,同比增加37.4%,海外市场占有率稳居行业第一。其中,446辆金龙客车批量装船发往沙特,助力当地公共交通绿色转型;462辆金旅客车顺利发运,正式交付突尼斯公交集团;3000辆苏州金龙高端客车交付阿尔及利亚,总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