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印发《福建省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提高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更新补贴标准,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
政策详情如下:
补贴对象。支持车龄8年及以上,即2017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城市公交车车辆更新,以及2025年12月31日前超出质保期或不满足安全运营条件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
补贴标准。对申请人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7米以下每辆车补贴9万元,7米及以上每辆车补贴10万元;更新低地板及低入口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每辆车额外补贴1万元;对更换动力电池的,每辆车补贴4.2万元。
申请时限。拟申请补贴资金的申请人,应在完成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后及时向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补贴资金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兑付流程。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时收集符合补贴条件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信息,确定补贴金额,并在属地交通运输部门门户网站等相关工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市、县(区)财政部门根据同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的资金意见,审核后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
为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平稳有序运行,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与可持续性,南昌市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创新管理机制,全力支持南昌市公共交通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2025年,南昌市已累计向南昌轨道交通集团和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拨付运营补贴5.98亿元,有效推动轨道交通与公交网络的安全、稳定、高效服务。 为实现相关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南昌市聚焦机制创新,引导建立和完善轨道、公交成本规制办法,支持开展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南昌轨道交通运营成本规制审计、南昌地铁1、2号线延长线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及公交配套衔接方案编制经费等配套事项,不断推动公共交通服务提质增效。(熊孝慧 洪观新闻记者 邬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