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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地铁6、10号线及西站枢纽安检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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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地铁6、10号线及西站枢纽安检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4746.8万元,招标人为天津致诚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地铁6、10号线及西站枢纽安检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为6号线、10号线、西站枢纽预计59座车站范围内的安检服务工作。本项目分为五个标段,第一标段:6号线南段安检服务项目,预计16座车站(南翠屏站-渌水道站),计划设立39个安检点位,预计需安检人员637人(含13名管理人员)。第二标段:6号线北段安检服务项目,预计16座车站(南孙庄站-新开河站,人民医院站-迎风道站),计划设立38个安检点位,预计需安检人员581人(含11名管理人员)。第三标段:10号线北段安检服务项目,预计10座车站(屿东城站-柳林路站),计划设立32个安检点位,预计需安检人员490人(含10名管理人员)。第四标段:10号线南段安检服务项目,预计11座车站(于台站-财经大学站),计划设立31个安检点位,预计需安检人员474人(含9名管理人员)。第五标段:6号线中段安检服务项目,预计6座车站(外院附中站-复兴路站、西站枢纽),计划设立15个安检点位,预计需安检人员260人(含5名管理人员)。服务期限内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配置安检服务人员。投标人按安检服务人员单价报价,服务期限内价格锁定,据实结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6号线南段安检服务项目;(002)6号线北段安检服务项目;(003)10号线北段安检服务项目;(004)10号线南段安检服务项目;(005)6号线中段安检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6号线南段安检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

照,则该投标人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且服务范围包含安全检查;

(3)若投标人为非本市企业,须承诺一旦中标,须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要求在天津市公安机关进行备案。;

(0026号线北段安检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

照,则该投标人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且服务范围包含安全检查;

(3)若投标人为非本市企业,须承诺一旦中标,须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要求在天津市公安机关进行备案。;

(00310号线北段安检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

照,则该投标人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且服务范围包含安全检查;

(3)若投标人为非本市企业,须承诺一旦中标,须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要求在天津市公安机关进行备案。;

(00410号线南段安检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

照,则该投标人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且服务范围包含安全检查;

(3)若投标人为非本市企业,须承诺一旦中标,须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要求在天津市公安机关进行备案。;

(0056号线中段安检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

照,则该投标人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且服务范围包含安全检查;

(3)若投标人为非本市企业,须承诺一旦中标,须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要求在天津市公安机关进行备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13日09时00分到2024年03月2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获取招标文件请在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将(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若投标人是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其设立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亲自购买,请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3)招标文件款的电汇信息回执单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tjcgzxzb@163.com,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投标人的邮件标题为: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所投标段;邮件内容必须清晰注明单位名称(必须为全称)、联系人姓名、邮箱、联系方式(手机号)。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获取文件的有效时间以投标人发送邮件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冰、冯培,联系电话:022-85568630/85568629。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投标多个标段的,仅需缴纳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将招标文件款以公对公方式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不接受现金及支票)。招标文件款电汇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1120116MA070T1P3M;银行账号:277890236747;开户银

行:中国银行天津河西支行;汇款摘要:***项目文件款。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2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二楼开标室(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天津市司法局对面)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2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二楼开标室(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天津市司法局对面)

七、其他

1、天津地铁6、10号线及西站枢纽安检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为6号线、10号线、西站枢纽预计59座车站范围内的安检服务工作。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五个标段:

第一标段:6号线南段安检服务项目,预计16座车站(南翠屏站-渌水道站),计划设立39个安检点位,预计需求安检人员637人(含13名管理人员),本标段最高结算金额不超过90166322.58元。

第二标段:6号线北段安检服务项目,预计16座车站(南孙庄站-新开河站,人民医院站-迎风道站,),计划设立38个安检点位,预计需求安检人员581人(含11名管理人员),本标段最高结算金额不超过83664000元。

第三标段:10号线北段安检服务项目,预计10座车站(屿东城站-柳林路站),计划设立32个安检点位,预计需求安检人员490人(含10名管理人员),本标段最高结算金额不超过69358709.68元。

第四标段:10号线南段安检服务项目,预计11座车站(于台站-财经大学站),计划设立31个安检点位,预计需求安检人员474人(含9名管理人员),本标段最高结算金额不超过67093935.48元。

第五标段:6号线中段安检服务项目,预计6座车站(外院附中站-复兴路站、西站枢纽),计划设立15个安检点位,预计需求安检人员260人(含5名管理人员),最高结算金额不超过37185032.26元。

服务期限内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要求配置安检服务人员。投标人按照安检服务人员单价报价,服务期限内价格锁定,据实结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计划服务周期:

第一标段:6号线南段安检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为2024年6月1日-2027年5月12日。实际执行日期以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或以招标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日期为准。

第二标段:6号线北段安检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为2024年5月13日-2027年5月12日。实际执行日期以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或以招标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日期为准。

第三标段:10号线北段安检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为2024年6月1日-2027年5月12日。实际执行日期以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或以招标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日期为准。

第四标段:10号线南段安检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为2024年6月1日-2027年5月12日。实际执行日期以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或以招标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日期为准。

第五标段:6号线中段安检服务项目,外院附中—复兴路的服务期限为2024年5月13日-2027年5月12日,西站枢纽的服务期限为2024年6月1日-2027年5月12日。实际执行日期以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或以招标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日期为准。

3、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20日。

4、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5个标段投标,5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5、本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体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轨道交通集团官网(www.tjgdjt.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致诚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才智道36号

联系人:李莹莹

电话:022-26690198-8003

电子邮件:zcyyzbcg@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才智道36号华苑控制中心A426

联系人:刘冰、冯培

电话:85568630/85568629

电子邮件:tjcgzxzb@163.com

编辑:El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