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车于2024年3-6月期间签订了若干项合同,合计金额约436.2亿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1.下属动车企业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总计约289.2亿元人民币的动车组销售合同。
2.全资子公司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与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大唐(兴海)新能源有限公司等签订了总计约14.3亿元人民币的储能设备销售合同;与海卫(乳山)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天津宝坻华电青龙湾新能源有限公司等签订了总计约30.7亿元人民币的风电设备销售合同。
3.下属企业与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杭州杭港地铁有限公司、杭州杭港地铁五号线有限公司、杭州杭富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天津一号线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温州市域铁路三号线项目有限公司、印度尼西亚通勤列车公司(PT Kereta Commuter Indonesia)分别签订了总计约38.5亿元人民币的城市轨道车辆销售及维保合同。
4.下属货车企业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各路局公司、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总计约26.7亿元人民币的货车修理合同。
5.下属客车企业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各路局公司分别签订了总计约19亿元人民币的客车修理合同。
6.下属机车企业与德国斯比斯克公司(Spitze SE)、匈牙利阿克麦尔公司(Acemil Zrt)分别签订了总计约11.5亿元人民币的机车销售合同。
7.下属货车企业与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蒙古运输物流有限责任公司(Mongolian Trans Logistic LLC)、洛比托大西洋铁路有限公司(LobitoAtlantic Railway, S.A)分别签订了总计约6.3亿元人民币的货车销售合同。
上述合同总金额约占2023年营业收入的18.6%。
为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平稳有序运行,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与可持续性,南昌市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创新管理机制,全力支持南昌市公共交通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2025年,南昌市已累计向南昌轨道交通集团和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拨付运营补贴5.98亿元,有效推动轨道交通与公交网络的安全、稳定、高效服务。 为实现相关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南昌市聚焦机制创新,引导建立和完善轨道、公交成本规制办法,支持开展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南昌轨道交通运营成本规制审计、南昌地铁1、2号线延长线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及公交配套衔接方案编制经费等配套事项,不断推动公共交通服务提质增效。(熊孝慧 洪观新闻记者 邬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