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交通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黑龙江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2024年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每辆车补贴8万元;更换动力电池,每辆车补贴4.2万元。
《实施细则》中所称的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是指注册地为黑龙江省的公交企业报废老旧城市公交车,并购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更换动力电池,是指对老旧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进行全套更换。所称的城市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是指国家对城市公交企业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更换动力电池给予定额补贴。申请更新城市新能源公交车和更换动力电池的车辆,注册登记日期应为2016年12月31日前。
《实施细则》要求,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依法依规、公开透明、注重实效、强化监督”的原则,实行“系统申报、逐级审核、社会公示、绩效评价”的管理模式,确保补贴资金使用规范、高效、安全。申请人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应提供《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资金申请书》、《企业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车辆更新明细表》等9个方面的材料。申请人更换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应提供《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资金申请书》、《企业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明细表》等7个方面材料。
为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平稳有序运行,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与可持续性,南昌市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创新管理机制,全力支持南昌市公共交通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2025年,南昌市已累计向南昌轨道交通集团和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拨付运营补贴5.98亿元,有效推动轨道交通与公交网络的安全、稳定、高效服务。 为实现相关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南昌市聚焦机制创新,引导建立和完善轨道、公交成本规制办法,支持开展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南昌轨道交通运营成本规制审计、南昌地铁1、2号线延长线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及公交配套衔接方案编制经费等配套事项,不断推动公共交通服务提质增效。(熊孝慧 洪观新闻记者 邬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