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株洲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更名的公告
因发展需要,经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并由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我公司名称“株洲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变更为“株洲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公告。
株洲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13日
为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平稳有序运行,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与可持续性,南昌市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创新管理机制,全力支持南昌市公共交通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2025年,南昌市已累计向南昌轨道交通集团和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拨付运营补贴5.98亿元,有效推动轨道交通与公交网络的安全、稳定、高效服务。 为实现相关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南昌市聚焦机制创新,引导建立和完善轨道、公交成本规制办法,支持开展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南昌轨道交通运营成本规制审计、南昌地铁1、2号线延长线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及公交配套衔接方案编制经费等配套事项,不断推动公共交通服务提质增效。(熊孝慧 洪观新闻记者 邬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