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对10家商用车生产企业启动缺陷调查,并督促企业实施召回,以消除车辆安全隐患。
据了解,此次召回事件涉及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耀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和山东锣响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等10家商用车生产企业,共56款车型,1675辆车。
这其中,既有卡车企业也有客车企业,还有专用车企业。缺陷问题主要表现为防护装置、顶棚杆、车身反光标识和驾驶室离席提示功能等不符合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要求,存在安全隐患。
此次召回行动体现了监管部门对商用车安全的高度重视。商用车作为物流运输和公共交通的重要工具,其安全性直接关系到道路交通安全和公众利益。一旦存在设计或制造缺陷,可能导致严重的安全事故。市场监管总局通过主动调查,推动企业履行召回责任,有助于从源头降低风险,保障消费者权益。
近年来,我国汽车召回制度不断完善,监管力度持续加强。企业若发现产品存在缺陷,应主动召回并及时整改,否则将面临监管部门的严厉处罚。此次召回也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商用车时,应关注车辆安全性能,并通过正规渠道查询召回信息,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标准。
未来,随着智能网联和新能源技术的快速发展,商用车安全监管将面临新的挑战。监管部门需进一步优化缺陷调查机制,推动行业技术升级,为道路交通安全保驾护航。
为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平稳有序运行,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与可持续性,南昌市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创新管理机制,全力支持南昌市公共交通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2025年,南昌市已累计向南昌轨道交通集团和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拨付运营补贴5.98亿元,有效推动轨道交通与公交网络的安全、稳定、高效服务。 为实现相关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南昌市聚焦机制创新,引导建立和完善轨道、公交成本规制办法,支持开展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南昌轨道交通运营成本规制审计、南昌地铁1、2号线延长线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及公交配套衔接方案编制经费等配套事项,不断推动公共交通服务提质增效。(熊孝慧 洪观新闻记者 邬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