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龙洲股份发布两则公告,披露其控股孙公司东莞中汽宏远汽车有限公司(下称“中汽宏远”)因买卖合同纠纷涉两起重大诉讼,两起诉讼的核心起因均为2018年中汽宏远对外销售的纯电动公交车动力电池的故障问题,中汽宏远为两起诉讼的被告方,原告分别为东莞巴士有限公司、东莞市城巴运输有限公司,两案涉案金额分别为2.05亿元、2.26亿元,合计涉案金额约4.31亿元,案件均已由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立案,目前处于一审待判决阶段。
2018年10月,原告东莞巴士有限公司、东莞市城巴运输有限公司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分别向被告中汽宏远采购配置锰酸锂动力电池的纯电动公交车250辆、422辆,生产厂家为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下称“微宏公司”)。相关合同约定动力电池质保期为8年。
上述合同签订后,中汽宏远累计分别向东莞巴士、东莞城巴交付672辆配置微宏公司生产的锰酸锂动力电池的纯电动公交车。
但自2021年10月开始,中汽宏远交付给东莞巴士的车辆陆续出现动力电池故障或者异常衰减情况,并导致车辆大面积停运。自2021年1月起,东莞市城巴运输有限公司同期采购中汽宏远的422辆同款动力电池的纯电动公交车,部分车辆也出现同类问题并引发停运。
在诉讼请求方面,东莞巴士、东莞城巴均要求中汽宏远按此前签订的采购合同及后续达成的故障和解、维修相关协议履行质保义务,赔偿故障车辆停运损失(暂计算至2025年5月31日),合计涉案金额约4.31亿元,支付律师费、担保(保险)费,并要求相关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其中,东莞巴士有限公司一案中,东莞市合盈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作为第二被告,被要求在950.2万元担保限额内对中汽宏远的停运损失、律师费等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龙洲股份表示,中汽宏远已与两位原告就故障车辆质保及维修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相关协议,目前售后维修工作已完成(东莞城巴运输有限公司相关维修工作基本完成),中汽宏远已于2024年度计提东莞巴士和东莞城巴672辆纯电动公交车的售后维修相关费用,公司将进一步督促中汽宏远就微宏动力电池问题所产生的售后维修费用以及因车辆停运造成的赔偿损失等,向微宏公司进行追偿。
公开资料显示,龙洲股份于2003年成立,业务覆盖现代物流、汽车制造与销售服务、汽车客运与站务服务、成品油与天然气销售等,2012年6月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中汽宏远是龙洲股份的控股孙公司,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岩市新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持有其 51%股权。
官网资料显示,东莞巴士有限公司是以经营地面公共交通为主的大型国有独资企业,负责除水乡片区以外东莞市28个镇街的公交运营服务,也是东莞规模最大的公交企业。截至2024年6月底拥有339条线路、5311辆运营车辆。东莞市城巴运输有限公司是由东莞巴士有限公司100%控股的子公司。
为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平稳有序运行,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与可持续性,南昌市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创新管理机制,全力支持南昌市公共交通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2025年,南昌市已累计向南昌轨道交通集团和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拨付运营补贴5.98亿元,有效推动轨道交通与公交网络的安全、稳定、高效服务。 为实现相关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南昌市聚焦机制创新,引导建立和完善轨道、公交成本规制办法,支持开展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南昌轨道交通运营成本规制审计、南昌地铁1、2号线延长线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及公交配套衔接方案编制经费等配套事项,不断推动公共交通服务提质增效。(熊孝慧 洪观新闻记者 邬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