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6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命名江西省贵溪市等8个县(市、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命名江西省贵溪市、河南省禹州市、重庆市永川区、四川省犍为县、青海省乐都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和昌吉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市,共8个县(市、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称号。

原文如下:
交通运输部关于命名江西省贵溪市等8个县(市、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根据《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交运发〔2022〕24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延续创建的第一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验收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22〕366号),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了延续创建的第一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验收工作。经县级申请、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交通运输部验收、社会公示等程序,江西省贵溪市、河南省禹州市、重庆市永川区、四川省犍为县、青海省乐都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和昌吉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市等8个县(市、区)达到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预期目标,验收合格,交通运输部决定命名江西省贵溪市等8个县(市、区)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现予以公布。
此次命名的示范县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城乡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客运服务、货运与物流服务一体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陕西省大荔县在规定时限内未申请验收,湖南省湘潭市未通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验收审核,天津市武清区创建期结束后验收不合格,交通运输部决定取消陕西省大荔县、湖南省湘潭市、天津市武清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资格。
交通运输部
2022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武清区、贵溪市、禹州市、湘潭市、永川区、犍为县、大荔县、乐都区、伊宁市、昌吉市、五家渠市人民政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
轨道交通展消息 根据提供的2025年10月中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数据,以下进行深入分析。分析将涵盖总体运营规模、客运量变化、运营效率、系统类型对比、进站量与客运量关系、运营管理等方面,并结合数据揭示趋势和隐含问题。 1. 总体运营规模 城市覆盖与网络扩展:2025年10月,全国54个城市开通运营城市轨道交通,线路333条,运营里程达11330.5公里。这表明中国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已非常庞大,覆盖了绝大多数主要城市,成为城市公共交通的骨干。 客运量巨大:月客运量28.2亿人次,进站量16.8亿人次,日均客运量约9096.77万人次。开行列车376万列次,平均每日开行约12.13万列次。这些数字凸显了城市轨道交通在日常通勤中的关键作用,有效缓解了城市交通压力。 无新开通线路:本月无新开通线路,但运营里程环比可能有所增加(计算显示环比增加约474公里),可能源于现有线路的延伸或调整,而非全新线路投入运营。 2. 客运量变化趋势 环比增长显著:客运量环比增加1.3亿人次,增长4.8%。这种短期增长可能受季节性因素影响,如10月黄金周假期带来的出行需求增加,或经济活动的短期复苏。 同比增长放缓:客运量同比增加0.5亿人次,增长1.8%。同比增长率较低,可能反映市场接近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