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哈市城市公共汽车、电车客运服务行为,根据相关要求,市交通运输局起草了《哈尔滨市城市公共汽车电车客运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每季度对公交线路进行考核,两年考核不合格企业,将被收回经营权,吊销《线路许可证》。
《征求意见稿》提出,市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城市公共汽车、 电车客运服务质量考核的具体工作。
经营企业考核包括经营管理、安全管理、社会责任三大项18小项内容,以及加分项 2 小项内容。
公交线路考核内容包括运营服务、场站设施、运营车辆、安全管理、投诉和处罚 5 大项 25 小项内容。
对城市公共汽车、电车经营企业和线路的客运服务质量考核实行年度考核制,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年度考核周期。一个年度考核周期内,每半年组织一次对经营企业的考核工作;每季度组织一次对线路的考核工作,每次考核的线路数量不得少于总数量的 25%。
经营企业和线路考核成绩满分为100 分,按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划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公交企业的考核成绩、排名与地方财政补贴资金直接挂钩。对于不合格企业,予以行业通报,对该企业负责人予以戒勉谈话;对企业业务发展予以限制,自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两年内不再享有参与线路经营权投标资格;列为重点监管企业,增加考核频次。对于不合格线路,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对其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两个月,整改验收合格的,列入年度合格线路。整改验收不合格的,列为年度不合格线路,并列为重点监管线路,增加考核频次。对经营期限内两年考核不合格的线路,依法收回经营权,吊销《线路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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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2026年5月1日至5日(五一假期前5天),全社会跨区域人员流动量152510.3万人次,日均30502.1万人次,比2025年同期日均增长4%。 2026年5月5日,全社会跨区域人员流动量预计29003.5万人次,环比下降3.1%,同比增长8%。其中: 铁路客运量2300万人次,环比增长12.8%,同比增长9%。 公路人员流动量(包括高速公路及普通国省道非营业性小客车人员出行量、公路营业性客运量)26370万人次,环比下降4.2%,同比增长8%。其中,公路营业性客运量3996万人次,环比增长3.4%,同比增长3.7%;高速公路及普通国省道非营业性小客车人员出行量22374万人次,环比下降5.4%,同比增长8.8%。 水路客运量103.5万人次,环比下降38.5%,同比增长1.4%。 民航客运量230万人次,环比增长6.9%,同比下降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