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印发《2026年四川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川交函〔2026〕249号,以下简称《细则》)。为便于有关部门及城市公交运营企业准确把握政策要求、规范开展申报工作,现对文件核心内容解读如下:
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交通设备更新要求,2025年我省全面落地新能源城市公交、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政策,有效淘汰高排放老旧公交车辆,同步解决存量新能源公交电池老化、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大幅提升城市公交运力、安全与环保水平。结合2026年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总体部署,我省继续实施城市公交更新专项补贴政策,持续推动老旧公交淘汰、新能源车辆替换、动力电池安全升级,进一步优化城市公共交通运力结构,降低城市尾气污染,保障群众安全舒适出行。
主要内容
《细则》围绕补贴适用主体、补贴两类场景范围、定额补贴标准、审核拨付流程作出全流程细化规定,核心条款如下:
明确补贴对象要求
申请补贴的城市公交运营企业,须纳入四川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与城市公交企业名录》管理,依法取得对应城市公交线路运营权,名下车辆用于公共客运运营。
明确两类补贴适用范围
企业将自有车龄8年及以上(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含当日)老旧城市公交车完成报废,2026年内购置符合条件的车辆,可申请车辆更新补贴。企业名下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超出原厂质保期限、检测不满足安全运营标准,在规定条件内进行更新的,可申报电池更换专项补贴。
明确补贴标准
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每辆车补贴10万元(低地板及低入口公交车每辆车11.8万元)。更换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每辆车补贴4.2万元。
明确补贴资金总量控制
若各市(州)实际补贴需求超出下达的资金额度,各市(州)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资金来源和支持方向,确保平稳有序过渡,中央和省级不再承担。
明确过渡政策
对于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更新手续,并于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取得剩余证明材料的,经申请并审核通过后纳入2026年政策支持范围。对于更换动力电池,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已签订动力电池更换合同但未完成更换和验收,并于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完成更换和验收的,经申请并审核通过后纳入2026年政策支持范围。
2026年上半年,欧洲电动巴士注册量达到8141辆,较2025年同期的5477辆增长49%。这些数据由德国车辆协会DVV在其2026年第二季度欧洲巴士数据报告中发布,涵盖总重超过8吨的巴士,但不包括无轨电车。 2026年上半年,意大利是全球最大的纯电动巴士市场,注册量达1559辆,而2025年上半年仅为369辆。英国(迄今为止欧洲最大的电动巴士市场)紧随其后,注册量为1075辆,低于2025年上半年的1299辆。波兰的注册量为1060辆,而一年前仅为148辆。 挪威登记注册了660辆电动公交车,德国登记了553辆,荷兰登记了510辆。葡萄牙登记了473辆,法国337辆,瑞典326辆,西班牙223辆。 按照制造商排名,宇通以2026年上半年注册的1636辆电动客车位居榜首。依维柯/海利兹以1156辆的总注册量位居第二,其中依维柯注册量为911辆,依维柯/海利兹注册量为173辆,海利兹注册量为72辆。索拉里斯以1022辆的注册量位列第三。 比亚迪681辆,其次是曼恩584辆、梅赛德斯553辆和莱特巴士542辆。卡尔桑321,而 VDL202辆,亚历山大·丹尼斯157辆,沃尔沃153辆。 金龙146辆,中通客车13辆,伊利扎尔汽车109辆,金旅103辆,中车电动100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