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加快氢能产业创新发展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5年,氢能产业规模实现跃升,年供氢能力超10万吨;到2027年,氢能产业规模达到3000亿元。
广东省是国内氢能产业发展最早、产业覆盖最全、应用范围最广泛的地区之一,覆盖了氢能“制、储、输、用”全产业链,产业集聚发展态势基本形成,2021年获批成为全国首批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之一。截至2022年底,广东省累计推广燃料电池汽车超3300辆,建成加氢站53座,车辆推广和加氢站建设数量均居全国第一。
为提升氢能产业创新能力,《意见》指出,要加大氢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完善氢气供应体系,统筹推进氢能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化推广应用,积极开展氢能多元化示范应用,优化氢能产业发展环境,加强全产业链安全管理等。
《意见》指出以东莞、广州、珠海、茂名、韶关为重点,利用丙烷脱氢、焦化煤气等工业副产氢资源,采用先进技术,实现高纯度工业副产氢规模化生产。同时,支持东莞巨正源、珠海长炼、广州石化、茂名石化、韶钢等企业提升氢气充装能力,加大工业副产氢经济有效供应,降低车用氢气成本。
《意见》还鼓励开展海上风电、光伏、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加强海水直接制氢、光解水制氢等技术研发,拓展绿氢供给渠道,降低制取成本。
在统筹推进氢能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意见》提出稳妥推进天然气掺氢管道、纯氢管道等试点示范,鼓励现有加油加气站改扩建制氢加氢装置,鼓励新布点加油站同步规划建设加氢设施,加快布局油氢合建综合能源补给站。其中明确,在城市群示范期内,对加氢站终端售价2023年底前低于35元/公斤、2024年底前低于30元/公斤的电解水制氢加氢一体化站,按照氢气实际销售量10元/公斤的标准奖励给加氢站,每站补贴不超过500万元。
《意见》还提出推动珠三角各市重载货运车辆、工程车和港口牵引车的电动化转型,力争到2027年新增车辆基本实现电动化,推进珠三角地区交通行业减排降耗,改善珠三角生态环境。
根据《意见》,广东将加快推动交通领域电动化,稳步扩大氢能在轨道交通、船舶、航空器、无人机等交通领域的示范应用。同时,积极拓展氢能在储能领域、发电领域和工业领域等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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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有55个城市开通运营城市轨道交通线路299条,运营里程9862公里,实际开行列车344万列次,完成客运量26.6亿人次,进站量15.9亿人次。 10月份,客运量环比增加1.7亿人次、增长6.9%,同比增加9.5亿人次、增长55.8%,较2019年月均客运量增加6.7亿人次、增长33.5%。10月份全国总运营里程的平均客运强度为0.869万人次每公里日,较2019年全国总运营里程的平均客运强度降低18%。 本月新增运营里程2.5公里,新增运营区段1个,为青岛地铁13号线二期北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