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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积极开展《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宣传贯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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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有效提高城市公共交通重点人员的知晓度,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以“三个迅速”积极开展《条例》宣贯工作。

一是迅速安排部署。聚焦全省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主线,坚持城市公共交通基本服务属性和定位,专题研究部署印发了《关于做好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就开展《条例》的宣贯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充分认识《条例》发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落实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属地主体责任,将宣贯《条例》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结合实际迅速制定了宣贯培训方案和计划,确保《条例》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二是迅速组织学习。主要负责人带队,深入西宁市、海东市等重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就各地《条例》宣贯工作开展实地调研督导,以上带下,对《条例》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进行解读,就重点条款贯彻落地进行座谈交流;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时召开专题宣贯培训会议,迅速组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全面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实质,并指导辖区公共交通企业开展内部学习,为优化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迅速开展宣传。重点围绕发展保障、运营服务、安全管理等主题设计制作了宣传海报、公益宣传片发至各地并提出具体宣传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迅速组织宣传人员,通过张贴海报、悬挂横幅、现场咨询、利用公交宣传栏、汽车客运站电子宣传屏幕滚动播放公益宣传片和宣传海报,切实取得了群众“看得见、听得到、容易懂、记得住”的宣传效果,营造出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编辑:E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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