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补录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对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操作类1个岗位1名工作人员进行补录,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补录岗位表
(一)报名参加《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操作类岗位工作人员公告》中GDCZA04轨道巡检维护技工岗位的人员;
(二)参加并通过了2023年8月14日组织的考核及资格复审环节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但未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三)报考补录岗位序列号须与初次报考岗位序列号保持一致(例:本次报考GDCZA04轨道巡检维护技工岗,第一次报考岗位也须为GDCZA04轨道巡检维护技工岗)。
四、补录程序
(一)发布补录公告
补录公告通过石家庄国经人才服务网(https://www.sjzhrgroup.com)发布。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9月6日9:00至2023年9月8日17:00。
(三)资格初审
应聘者提交报名后,系统将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报名结果,应聘者可在“个人中心-我的报名”对应状态栏(待审核、审核通过、审核未通过)进行查看。待审核及审核通过状态下无法再修改报名信息,审核结果为“审核未通过”者,可根据提示的原因,在初审截止时间前修改填报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通知单》将以邮件或短信等形式通知考生,请考生实时关注。
3.面试内容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沟通表达能力、学习能力上进心、形象着装礼仪精神风貌、专业知识掌握程度、专业技能水平、与岗位匹配度等。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及以上,60分以下淘汰。
4.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结合招聘岗位人数按1:1的比例,拟定体检人员,结果将以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通知应聘者。
(五)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将以邮件或医院官方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审档
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七)公示
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网站:石家庄国经人才服务网(https://www.sjzhrgroup.com)。
(八)试用和录用
公示未发现影响录用问题的,依法依规办理录用手续。
试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设定试用期限,试用合格正式录用,试用不合格不予录用。
决定录用:对经试用合格的拟录用人选,由用人单位按照组织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者须确保本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问题严重的,报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二)应聘者务必时刻关注网站信息、个人邮箱、手机短信等通知,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补录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在补录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信不畅错过面试、考察等招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本次公开补录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四)本次公开补录工作由石家庄市国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报名咨询电话(国经人力):0311-86960522(工作日9:00-12:00 13:00-17:00)
面试、体检咨询电话(轨道集团):0311-66520775、0311-66521081(工作日9:00-12:00 13:00-17:00)
石家庄市国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6日
国际客车展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分析,2023年8月,在国家促消费政策及车企优惠促销等因素驱动下,购车需求持续释放,汽车市场整体呈现淡季不淡的特点,环比同比均实现增长。 近期国家出台多项促汽车消费、稳行业增长措施,工信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突出抓好“三个统筹”,巩固拓展汽车行业稳中向好发展态势。预计伴随各项政策效果不断显现,加之汽车行业即将进入“金九银十”销售旺季,各大车企也在不断推出新产品,有助于市场需求进一步释放,实现汽车行业经济发展预期目标。 2023年8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57.5万辆和258.2万辆,环比分别增长7.2%和8.2%,同比分别增长7.5%和8.4%。 2023年1-8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822.5万辆和182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7.4%和8%。 2023年8月,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30万辆和31万辆,环比分别增长5%和7.9%,同比分别增长26.2%和20%。 2023年1-8月,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55.3万辆和256.8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8%和16.4%。 2023年8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84.3万辆和84.6万辆,环比分别增长4.7%和8.5%,同比分别增长22%和27%。 2023年1-8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543.4万辆和537.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