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企业本部吸收合并他方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发生吸收合并他方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事项基本情况
( 一)事项背景及原因
为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增强业务协同效应, 简化管理架构、通过集约化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管理效率, 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福州地铁机电设备有限公 司进行吸收合并。
( 二)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 合并方 | 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 被合并方 | 福州地铁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 新设主体(如有) | 无 |
1.合并方
企业名称: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 156 号 法定代表人:杨建国
注册资本:139,14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城市公共交通;房地产开发经营; 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轨道交通专用设 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广告设计、 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建筑物清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 赁;住房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 统开发;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 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 派遣服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被合并方
企业名称:福州地铁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马路 969 号福州地铁 2 号线鼓山车辆段
法定代表人:刘林
注册资本:131,602.488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福州市轨道交通 2 号线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 营和维护,直接经营或出租经营项目设施范围的全部空间从事商 业广告、通信、批发、零售等业务,以及从事法律、法规和政策 允许的其他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三)合并方案的主要内容
以 2024 年 4 月 30 日为基准日,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 并福州地铁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合并后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继续 存续,福州地铁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解散并注销。福州地铁机电设备 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证照、许可、业务、税务事项、 人员等均由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依法承继,附着于福州地铁机电 设备有限公司资产上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均由合并后的福州地铁集 团有限公司依法享有及承担。吸收合并后,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的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及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均不发生 变化。
( 四)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情况
不涉及
( 五)事项进展情况
口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决定 2024 年 7 月 19 日
□有权机关批复
口协议签署 2024 年 10 月 22 日
口资产过户/工商变更完成 2025 年 2 月 26 日 □其他
二、影响分析
上述变动,预计不会对企业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偿债能力 以及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应对措施
不涉及。
四、其他需说明的事项(如有)
无。
五、信息披露承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 人员承诺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银行间 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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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平稳有序运行,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与可持续性,南昌市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创新管理机制,全力支持南昌市公共交通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2025年,南昌市已累计向南昌轨道交通集团和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拨付运营补贴5.98亿元,有效推动轨道交通与公交网络的安全、稳定、高效服务。 为实现相关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南昌市聚焦机制创新,引导建立和完善轨道、公交成本规制办法,支持开展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南昌轨道交通运营成本规制审计、南昌地铁1、2号线延长线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及公交配套衔接方案编制经费等配套事项,不断推动公共交通服务提质增效。(熊孝慧 洪观新闻记者 邬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