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兵团交通运输局、发改委、财政局、公安局、商务局联合印发《兵团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进一步推动兵团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工作。
《细则》明确,对公交企业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更换动力电池,给予定额补贴。鼓励结合客流变化、城市公交行业发展等情况,合理选择更换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车型。其中,对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每辆车补贴8万元,鼓励更新低地板及低入口的新能源公交车;对更换动力电池的,每辆车补贴4.2万元,补贴金额原则上不高于新购动力电池价格的50%。补贴资金支持范围为车龄8年及以上,即2016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城市公交车车辆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
《细则》明确,申请人为依据《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或者有关法规、规章等,通过特许经营、许可等方式,依法取得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权的企业。补贴申报采取线上系统申报和线下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20日。
为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平稳有序运行,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与可持续性,南昌市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创新管理机制,全力支持南昌市公共交通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2025年,南昌市已累计向南昌轨道交通集团和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拨付运营补贴5.98亿元,有效推动轨道交通与公交网络的安全、稳定、高效服务。 为实现相关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南昌市聚焦机制创新,引导建立和完善轨道、公交成本规制办法,支持开展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南昌轨道交通运营成本规制审计、南昌地铁1、2号线延长线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及公交配套衔接方案编制经费等配套事项,不断推动公共交通服务提质增效。(熊孝慧 洪观新闻记者 邬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