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快速路、承担城市交通功能的高速公路,以及北京的城市道路和公路,如符合一定条件,拟推荐设置“公交优先车道”。近日在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的《公交专用车道设置规范》,提出上述内容。
1997年6月25日,北京乃至全国第一条公交专用道在长安街开通,成为北京实行公共交通优先原则,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的重大举措之一。新标准下,公交专用道的设置将更加规范。
此次征求意见的《规范》,首次将公交专用车道的内涵和范围拓展至公交专用车道和公交优先车道。其中,市民熟悉的公交专用车道,主要指在规定时间内,只允许公共汽(电)车及指定机动车辆通行的车道。公交优先车道,则是指在规定时间内,除了公共汽(电)车及指定机动车辆通行以外,也允许符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根据道路交通情况规定的车辆通行的车道。
什么样的路段拟推荐设置公交优先车道?意见稿提出,城市快速路、承担城市交通功能的高速公路,当满足单向机动车道2车道以上(含2车道);公交断面客流量≥1200人次/小时,且公交车流量≥40标准车/小时这两项条件时,应设置公交优先车道。
除城市快速路以外的其它城市道路及公路,当满足单向机动车道2车道以上(含2车道);公交断面客流量≥1000人次/小时,且公交车流量≥30标准车/小时这两项条件时,也应设置公交优先车道。
此外,其它公交断面客流量<1000人次/小时的道路或路段,应根据公交线路设置和道路交通运行情况,考虑设置公交优先车道。当一条道路上60%的路段符合设置公交优先车道条件时,整条道路均应设置公交优先车道。
公交优先车道的使用时间,也应按照客流需求变化灵活设置。征求意见稿提出,连接中心城和新城的客流通道,公交专用车道或公交优先车道使用时间早高峰开始时间不宜晚于6点30分,结束时间不宜早于8点30分;晚高峰开始时间不宜晚于17点,结束时间不宜早于19点;可根据客流高峰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其他客流通道,公交专用车道或公交优先车道使用时间宜为早高峰7点至9点,晚高峰17点至19点,可根据客流高峰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
《公交专用车道设置规范》公开征求意见,将持续至7月9日。
为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平稳有序运行,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与可持续性,南昌市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创新管理机制,全力支持南昌市公共交通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2025年,南昌市已累计向南昌轨道交通集团和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拨付运营补贴5.98亿元,有效推动轨道交通与公交网络的安全、稳定、高效服务。 为实现相关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南昌市聚焦机制创新,引导建立和完善轨道、公交成本规制办法,支持开展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南昌轨道交通运营成本规制审计、南昌地铁1、2号线延长线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及公交配套衔接方案编制经费等配套事项,不断推动公共交通服务提质增效。(熊孝慧 洪观新闻记者 邬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