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70批)和《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四十九批)拟发布内容的公示。

原文如下: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70批)和《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四十九批)拟发布内容的公示
根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2年第2号)等有关要求,现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70批)和《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四十九批)拟发布内容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或通过网上意见征求系统反馈。本批申请新产品准入的车辆生产企业共计744户,其中汽车生产企业571户、摩托车生产企业169户、三轮汽车生产企业4户。以上企业申报的新产品共计2712个,其中汽车产品2260个、摩托车产品444个、三轮汽车产品8个。申报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共有155户企业的485个型号,其中纯电动产品共130户企业436个型号、插电式混合动力产品共13户企业32个型号、燃料电池产品共12户企业17个型号。
本批申请产品变更扩展的车辆生产企业共计851户,其中汽车生产企业702户、摩托车生产企业145户、三轮汽车生产企业4户。以上企业申报的变更扩展产品共计8744个,其中汽车产品8278个、摩托车产品382个、三轮汽车产品84个。本批有106户汽车生产企业的174个汽车产品申请整改。
附件:
1.《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70批)拟发布的新准入车辆生产企业及已准入企业变更信息名单.doc
2.申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70批)的车辆新产品公示清单
3.申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70批)的车辆变更扩展产品公示清单
4.《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四十九批)拟发布的车型及生产企业名称变更清单.doc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2日—2023年4月18日
传真:010-66013726
电子邮件:qiche@miit.gov.cn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2023年4月11日
点击“https://www.miit.gov.cn/jgsj/zbys/qcgy/art/2023/art_1d9d03fa1f8a4732aacd55632bdf6842.html”,可查看政策原文及附件~!
为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平稳有序运行,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与可持续性,南昌市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创新管理机制,全力支持南昌市公共交通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2025年,南昌市已累计向南昌轨道交通集团和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拨付运营补贴5.98亿元,有效推动轨道交通与公交网络的安全、稳定、高效服务。 为实现相关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南昌市聚焦机制创新,引导建立和完善轨道、公交成本规制办法,支持开展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南昌轨道交通运营成本规制审计、南昌地铁1、2号线延长线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及公交配套衔接方案编制经费等配套事项,不断推动公共交通服务提质增效。(熊孝慧 洪观新闻记者 邬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