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则》提出,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对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更换动力电池,给予定额补贴。每辆车平均补贴8万元;其中,对更换动力电池的,每辆车平均补贴4.2万元;对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各地根据更新车辆和更换动力电池的需求情况和数量比例,自主确定补贴标准。
《细则》明确,补贴资金支持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城市公交车车辆更新,以及2026年12月31日前超出质保期或不满足安全运营条件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各地在优先报废老旧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基础上,可结合资金使用和老旧城市公交车报废更新需求,报废其他燃料类型城市公交车,并更新为新能源城市公交车。
《细则》要求,2026年中央下达的补贴资金,只能用于实施2026年的补贴政策,不得用于填补2025年及以前年度的资金缺口。同时,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督促相关客车生产企业、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动力电池更换服务企业,按照规定及时报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信息,督促申请人跟踪相关企业在信息平台报送更换信息情况,并及时掌握、留档完成报送的佐证材料。
预计2026年5月1日至5日(五一假期前5天),全社会跨区域人员流动量152510.3万人次,日均30502.1万人次,比2025年同期日均增长4%。 2026年5月5日,全社会跨区域人员流动量预计29003.5万人次,环比下降3.1%,同比增长8%。其中: 铁路客运量2300万人次,环比增长12.8%,同比增长9%。 公路人员流动量(包括高速公路及普通国省道非营业性小客车人员出行量、公路营业性客运量)26370万人次,环比下降4.2%,同比增长8%。其中,公路营业性客运量3996万人次,环比增长3.4%,同比增长3.7%;高速公路及普通国省道非营业性小客车人员出行量22374万人次,环比下降5.4%,同比增长8.8%。 水路客运量103.5万人次,环比下降38.5%,同比增长1.4%。 民航客运量230万人次,环比增长6.9%,同比下降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