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2021-2022年度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拟承担“示范应用联合体”牵头企业公示发布。
为进一步推进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持续健康、科学有序发展,加快京津冀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建设,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根据《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财建〔2020〕394号)《关于启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21〕26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申报的通知》(京经信发〔2022〕29号)要求,组织开展了2021-2022年度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评审工作。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现将拟承担示范应用项目的“示范应用联合体”牵头企业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1.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3.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4.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
公示期结束后,上述企业需签署考核任务书,不签署考核任务书的,视为“示范应用联合体”放弃承担示范应用项目。
公示时间:2022年5月6日-5月11日
联系人:吴志全
联系电话:010-55578303
电子邮箱:wuzhiquan@jxj.beijing.gov.cn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6日
3月25日,中通客车发布2023年年报。2023年中通客车实现营业收入42.44亿元,同比下降19.57%,净利润为6965.41万元,同比下降29.16%,基本每股收益为0.12元。 中通客车方面表示,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处置子公司新疆中通客车有限公司,产生较大投资收益,导致比较基数过大影响所致。 从资产方面看,报告期内,中通客车期末资产总计为85.06亿元,应收账款为32.48亿元;现金流量方面,2023年中通客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36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48.74亿元。 特别推荐:2024上海国际客车展参观报名 2024上海国际客车展展位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