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宣布了首批示范区为克拉玛依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乌鲁木齐市、哈密市。
克拉玛依市将在石油石化领域、数字经济、风光储能和交通及公共服务事业等十大领域推广氢能应用。特别是在白碱滩区启动的氢储能调峰电站新型储能示范项目,电站建成后将为城市提供零碳供暖。哈密市富余灰氢提纯潜力达18万吨以上,大规模氢燃料重卡长短途绿色物流大走廊正在构建,到2025年实现2000辆氢燃料重卡的应用规模。伊犁州推进的伊宁市绿色氢能创新应用工程,是新疆首个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利用清洁低碳绿色氢能的制储加用一体化创新应用工程,目前50辆氢能汽车已完成采购。乌鲁木齐市提出推动氢能产业链全面发展,打造极具竞争力的氢能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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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平稳有序运行,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与可持续性,南昌市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创新管理机制,全力支持南昌市公共交通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2025年,南昌市已累计向南昌轨道交通集团和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拨付运营补贴5.98亿元,有效推动轨道交通与公交网络的安全、稳定、高效服务。 为实现相关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南昌市聚焦机制创新,引导建立和完善轨道、公交成本规制办法,支持开展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南昌轨道交通运营成本规制审计、南昌地铁1、2号线延长线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及公交配套衔接方案编制经费等配套事项,不断推动公共交通服务提质增效。(熊孝慧 洪观新闻记者 邬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