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咨询“晋城轨道交通规划”相关问题:

建议规划6条城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市域(郊)铁路],凤凰山煤矿–北石店—-大阳煤矿–太阳古镇。二号线,晋城东高铁车站–大学城–司徒–司徒小镇–泽州公园。三号线,司徒接轨二号线,经晋煤集团–晋城大医院–巴公镇–巴公化肥厂–兰花煤化工–晋钢–高平 四号线沁水南——阳城南——机场——晋城东——高平东车站,在车站之间增加所经过乡镇车站,即采用大车站“十”城市轨道车站的模式设计四号线,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开行城市轨道交通。五号线,建议从川底——大东沟——下村——晋城东规划高铁走行线路,设晋城西高铁车站和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同时,促进泽州县长河片的快速发展。六号线(城际铁路),晋城东——陵川——王莽岭——接轨太行山旅游轨道交通。
晋城市委社情民意办公室回复如下:

经市发改委核实,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促进城市轨道交通规范有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8〕52号)(以下简称意见),此意见是我省目前城市轨道交通工作的参照依据。
意见明确指出:严格建设申报条件。地铁主要服务于城市中心城区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重点地区,申报建设地铁的城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应在300亿元以上,地区生产总值在3000亿元以上,市区常住人口在300万人以上。引导轻轨有序发展,申报建设轻轨的城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应在150亿元以上,地区生产总值在1500亿元以上,市区常住人口在150万人以上。拟建地铁、轻轨线路初期客运强度分别不低于每日每公里0.7万人次、0.4万人次,远期客流规模分别达到单向高峰小时3万人次以上、1万人次以上。参照以上要求,我市目前还达不到申报条件。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政策导向,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适时开展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编制工作,认真研究建言内容,合理纳入规划。
为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平稳有序运行,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与可持续性,南昌市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创新管理机制,全力支持南昌市公共交通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2025年,南昌市已累计向南昌轨道交通集团和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拨付运营补贴5.98亿元,有效推动轨道交通与公交网络的安全、稳定、高效服务。 为实现相关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南昌市聚焦机制创新,引导建立和完善轨道、公交成本规制办法,支持开展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南昌轨道交通运营成本规制审计、南昌地铁1、2号线延长线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及公交配套衔接方案编制经费等配套事项,不断推动公共交通服务提质增效。(熊孝慧 洪观新闻记者 邬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