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展消息 CAF 达成了两项协议,以增加其目前正在实施的项目中的单位数量。一方面,它将为荷兰运营商 GVB 提供 13 辆额外的阿姆斯特丹地铁列车,另一方面,它将增加巴勒莫市新有轨电车网络的单位数量。这两项业务的总价值约为 1.3 亿欧元。

负责阿姆斯特丹地区公共客运的运营商 GVB 已与 CAF 达成协议,额外提供 13 台 M7 型号的地铁单元。这是 2018 年与 CAF 签署的合同中考虑的一个选项,该合同最初包括供应 30 列火车。
新车辆将与已交付的车辆相同。每个由 3 节车厢组成,可以耦合成 6 节车厢的车辆,并将配备 CBTC(基于通信的列车控制)系统,无需驾驶员即可全自动操作 (GoA 4)。
新地铁单元的交付将能够更换车队中最古老的单元,这些单元也在 1990 年代由 CAF 提供,并且已达到其使用寿命。在上述机队更换后,GVB 将拥有能够以舒适和高效的方式运送大量乘客的现代化装置。
通过该订单,过去 10 年为荷兰客户交付或订购的 CAF 轨道车辆总数将达到 445 辆。其中包括最近交付给 GVB 的 72 辆有轨电车,以及与 NS、乌得勒支省和运营商 Qbuzz 等客户的合同。此外,Solaris 最近还赢得了向 TransDev 和 Arriva 等荷兰运营商供应电动和氢能客车的合同。所有这些都使 CAF 集团成为荷兰公共交通领域可持续车辆的领先供应商之一。
在签署第一份合同一年后,巴勒莫市政府决定首次延长协议,额外购买 14 辆有轨电车。在这种情况下,新单元将用于有轨电车网络的新 D、E2、F 和 G 段,其建设将很快进行招标。
应该记住,去年年中,意大利建筑公司 Sis Scpa 和 CAF 成立的合资企业获得了巴勒莫城市有轨电车新 A、B 和 C 线的建设合同,以及这些线路的单位供应。CAF 的合同范围是设计和制造 9 辆有轨电车,用于城市网络的上述路段,并可选择增加供应,最多可增加 35 辆。
轨道交通展消息 根据提供的2025年10月中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数据,以下进行深入分析。分析将涵盖总体运营规模、客运量变化、运营效率、系统类型对比、进站量与客运量关系、运营管理等方面,并结合数据揭示趋势和隐含问题。 1. 总体运营规模 城市覆盖与网络扩展:2025年10月,全国54个城市开通运营城市轨道交通,线路333条,运营里程达11330.5公里。这表明中国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已非常庞大,覆盖了绝大多数主要城市,成为城市公共交通的骨干。 客运量巨大:月客运量28.2亿人次,进站量16.8亿人次,日均客运量约9096.77万人次。开行列车376万列次,平均每日开行约12.13万列次。这些数字凸显了城市轨道交通在日常通勤中的关键作用,有效缓解了城市交通压力。 无新开通线路:本月无新开通线路,但运营里程环比可能有所增加(计算显示环比增加约474公里),可能源于现有线路的延伸或调整,而非全新线路投入运营。 2. 客运量变化趋势 环比增长显著:客运量环比增加1.3亿人次,增长4.8%。这种短期增长可能受季节性因素影响,如10月黄金周假期带来的出行需求增加,或经济活动的短期复苏。 同比增长放缓:客运量同比增加0.5亿人次,增长1.8%。同比增长率较低,可能反映市场接近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