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8月05日网站首页返回旧版

交通运输部印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防汛防台风指南

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防汛防台风指南(试行)》,旨在指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做好强降雨、台风等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切实保障运营安全。

《指南》依据《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管理办法》以及交通运输领域强降雨、台风、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天气主动防御措施有关规定制定。

适用范围方面,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防范应对强降雨、台风工作适用本指南,有轨电车制式可参照执行。

640 (26).png

《指南》明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防汛防台风工作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主动防御、快速响应,协同应对、综合施策的原则,要求全面落实灾害天气预警“响应、巡查、管控”主动防御措施。

文件提出,要强化岗位一线人员现场应急处置决策权,切实做到“应停尽停、应关尽关、应撤尽撤”,坚决杜绝冒险运行,保障运营安全。

在汛前和台风季前准备方面,《指南》从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专项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气象信息获取、防汛工作图、应急预案、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和装备、培训演练等方面提出要求。

其中,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以气象预报预警为先导的防御响应机制,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接口单位的汛期沟通、会商研判,并及时启动灾害天气防御响应。

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方面,《指南》要求汛期和台风季来临前,结合车站结构、敞口高程、出入口及风亭与周边排水设施相对高差、历史雨情、台风和气象灾害预测等情况,组织开展风险专项辨识和专项隐患排查。

《指南》还提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应推动将沿线降雨量、温度、风力等级、台风路径,以及线路临近大型水库、河道等水位信息接入运营单位控制中心。鼓励运营单位在地面和高架地段布设风速监测装置,在易积水区段布设水位监测装置,为列车限速、封站、停运等提供决策支持。

在预警响应方面,《指南》围绕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明确运营单位应根据预警级别和风险研判,及时对高风险出入口、车站、区段、线路、线网采取关停措施,并加强设施设备状态、运行环境和应急物资巡查。

在应对处置方面,《指南》要求运营单位建立关停熔断标准,明确不同应急情形下出入口、车站、区段、线路、线网分级关停要求,强化岗位一线人员现场先期处置和快速处置,并做好乘客紧急疏散和工作人员避险撤离。

《指南》同时对强降雨、台风应急应对、申请外部支援、信息报送、运营恢复和复盘评估等提出要求。暴雨、台风天气预警解除后,或相关灾害导致关键设备淹水浸泡、异物侵限等严重影响行车安全、客运安全和设施设备损毁的,应经安全检查、系统功能测试验证或安全评估确认具备安全运营条件后,方可恢复载客运营。

文件附件还列明了强降雨相关风险辨识重点部位和隐患排查重点内容、台风相关风险辨识重点部位和隐患排查重点内容,以及防汛工作图重点内容,为各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防汛防台风工作提供参考。

编辑:卓卓

行业数据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