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下午,苏州市轨道交通11号线(原S1线)工程通过项目工程验收,预计3月1日试运行,年中开通初期运营。


验收组通过现场查勘、资料抽查、现场系统(设备)检查,并分别与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参建单位进行了充分交流,经过严格的验收检查工作,形成了专业验收组意见,11号线工程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完成了项目立项、规划、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报监、施工许可等工作,建设内容及规模符合相关批复、设计及合同要求。本工程包含73个单位工程、209个子单位工程,除按规定同意缓验项目外,其余均已完成验收且质量合格。(子)单位工程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工程验收中未发现违反强制性标准的事项。该项目已按设计要求和合同规定建设基本完成,轨道、供电、通信、信号、站台门等系统及设备运行基本稳定,满足项目工程验收要求。验收委员会一致同意苏州市轨道交通11号线工程通过项目工程验收。本次项目工程验收通过,初步具备试运行条件。
11号线是苏州首条市域轨道交通线路,也是苏州首条与上海轨道交通线网对接的线路,建成后将成为苏昆沪三地重要的城市交通走廊,对于苏州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进苏州市内全域一体化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
此次会议的顺利召开是实现11号线年中开通初期运营目标的关键一步,标志着11号线建设工程即将进入试运行阶段,为竣工验收、开通初期运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平稳有序运行,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与可持续性,南昌市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创新管理机制,全力支持南昌市公共交通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2025年,南昌市已累计向南昌轨道交通集团和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拨付运营补贴5.98亿元,有效推动轨道交通与公交网络的安全、稳定、高效服务。 为实现相关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南昌市聚焦机制创新,引导建立和完善轨道、公交成本规制办法,支持开展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南昌轨道交通运营成本规制审计、南昌地铁1、2号线延长线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及公交配套衔接方案编制经费等配套事项,不断推动公共交通服务提质增效。(熊孝慧 洪观新闻记者 邬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