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运营和综合开发及相关管理活动,强化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的执法监督,为轨道交通安全运行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市建设局结合我市实际,组织修订了《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社会各界人士于2月22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乌鲁木齐建设局。
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陈元朵
联系电话:0991-4180482,4647303(传真)
电子邮箱:gdbyyjgc@163.com
QQ
微信
咨询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