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在济南市政府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济南市交通运输局二级巡视员姚福林介绍,按照最新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要求,补贴资金支持车龄8年及以上,也就是2016年12月31日前(含当天)注册登记的城市公交车车辆更新和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更换新能源公交车,每辆车平均补贴8万元,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车定额补贴3.5万元。

姚福林介绍,按照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要求,济南市交通运输领域支持的范围是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和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购置两个方面。
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政策方面。按照上级政策,补贴资金支持车龄8年及以上,也就是2016年12月31日前(含当天)注册登记的城市公交车车辆更新和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对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按照车长8米及以下、8-10米(含10米)、10米以上三类,每辆车平均补贴8万元。对更换动力电池的,每辆车补贴4.2万元,更换动力电池单价每车低于4.2万元的,按照实际购置价格补贴。
申请补贴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要提供:报废车辆的首次注册登记时间、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以及新购车辆的识别代号、车辆型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以及更换动力电池的车辆和电池信息、电池更换合同等信息与佐证材料,这些材料应于2024年7月1日起至年内12月31日期间取得。
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购置政策方面,按照上级政策,补贴资金支持新购置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具体是指2024年7月31日至年内12月31日期间,取得《机动车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的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新购置的车辆应当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29912)》的要求,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每辆车定额补贴3.5万元。
此次加力支持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的政策措施,是提升济南市交通运输装备水平,推进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机遇。目前,济南市交通运输局正在按照山东省近日发布的《山东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山东省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要求,会同济南市公安、财政部门加紧研究制定全市具体的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补贴标准,优化补贴申报、审核及资金兑付等环节流程,联合有关区县共同做好政策落地实施,推动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
2026年2月,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有54个城市开通运营城市轨道交通线路345条,运营里程11778.2公里,实际开行列车335万列次,完成客运量21.7亿人次,进站量13亿人次。2月份,客运量环比减少7.2亿人次,降低25%,同比减少2.3亿人次,降低9.6%。2月份全国总运营里程的平均客运强度为0.659万人次每公里日。 其中,43个城市开通运营地铁、轻轨线路283条,运营里程10188.6公里,完成客运量20.9亿人次,进站量12.5亿人次;18个城市开通运营单轨、磁浮、市域快速轨道交通线路27条,运营里程1032.9公里,完成客运量7154万人次,进站量4732万人次;19个城市开通运营有轨电车、自动导向轨道线路35条,运营里程556.7公里,完成客运量924万人次,进站量887万人次。 本月新增运营里程10.9公里,新增运营区段1个,为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西延伸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