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工信部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甲醇汽车应用的指导意见》,黑龙江省形成了《关于开展甲醇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做好试点城市推广应用。支持哈尔滨市在前期试点基础上,结合区位特点、市场需求,深入挖掘应用场景,加大甲醇汽车在公务用车、出租车、网约车、商用车等领域推广应用力度,鼓励企业和个人购买甲醇乘用车和商用车等产品。大庆市及时总结商用车试点经验,在全市分场景、分阶段、分梯次推动不同主体开展应用示范,带动各类应用场景逐步实现推广目标,鼓励企业按照实际需求在新增及更新车辆中采购甲醇商用车,逐年提升甲醇商用车采购比例。鼓励甲醇汽车消费。按照国家汽车以旧换新和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等支持政策,对报废乘用车、商用车,购买甲醇汽车的用户给予补贴。鼓励市(地)对甲醇乘用车、商用车给予一次性消费补贴。在符合相关政策的前提下,支持甲醇商用车纳入公共交通领域设备更新清单,依法保障符合黑龙江省相关单位公务用车采购需求的甲醇汽车产品供应商平等参与黑龙江省各级预算单位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为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平稳有序运行,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与可持续性,南昌市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创新管理机制,全力支持南昌市公共交通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2025年,南昌市已累计向南昌轨道交通集团和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拨付运营补贴5.98亿元,有效推动轨道交通与公交网络的安全、稳定、高效服务。 为实现相关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南昌市聚焦机制创新,引导建立和完善轨道、公交成本规制办法,支持开展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南昌轨道交通运营成本规制审计、南昌地铁1、2号线延长线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及公交配套衔接方案编制经费等配套事项,不断推动公共交通服务提质增效。(熊孝慧 洪观新闻记者 邬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