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原财务总监胡新南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宜春市纪委监委批准,宜春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上高县监委对宜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原财务总监胡新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胡新南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组织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滥发福利,公款旅游;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追求低级趣味,参与赌博;贪欲膨胀、肆意妄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公司财物、侵吞公款,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营利活动,在融资业务承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胡新南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侵占犯罪、贪污犯罪、挪用资金犯罪、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宜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胡新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为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平稳有序运行,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与可持续性,南昌市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创新管理机制,全力支持南昌市公共交通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2025年,南昌市已累计向南昌轨道交通集团和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拨付运营补贴5.98亿元,有效推动轨道交通与公交网络的安全、稳定、高效服务。 为实现相关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南昌市聚焦机制创新,引导建立和完善轨道、公交成本规制办法,支持开展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南昌轨道交通运营成本规制审计、南昌地铁1、2号线延长线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及公交配套衔接方案编制经费等配套事项,不断推动公共交通服务提质增效。(熊孝慧 洪观新闻记者 邬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