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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电池车推广潜力13.7万辆,北京出台加氢站发展规划(2021-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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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北京市氢燃料电池汽车车用加氢站发展规划(2021—2025年)》。

其中明确提出,2023年前,力争建成并投运37座加氢站,加氢总能力达到74吨/日,满足47吨/日车用氢能需求,促成重点区域氢能产业示范引领。

2025年前,力争建成并投运加氢站74座,加氢总能力达到148吨/日,满足126吨/日车用氢能需求,初步形成氢燃料电池汽车车用氢能供给保障体系。

三、车辆推广规模预测

根据《北京市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中“2023年前力争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3000辆;2025年前力争在各应用场景实现氢燃料电池汽车累计推广量突破1万辆”的目标,以及本市牵头申报的京津冀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建设任务,对2023年前、2025年前各应用场景的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规模进行预测,详见下表。

四、氢能需求分析
根据本市既有以及拟在2022—2025年推广使用的氢燃料电池汽车数量,2023年前,本市氢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预计达到3370辆。通过对不同应用场景、不同车型的氢燃料电池汽车在不同运营强度下的氢能需求进行测算,截至2023年,3370辆氢燃料电池汽车日均氢能需求约47吨/日(合14106吨/年),详见下表。本市4座制氢厂现阶段车用氢气产能约2927吨/年,结合各制氢厂扩产计划,预计到2023年,车用氢气产能将增至9770吨/年。相比该阶段的加氢需求,仍存在约4336吨/年的供氢缺口,需从上游制氢环节做好统筹保障。

尚未明确选址的37座加氢站重点布局区域图

市场化发展阶段规划的37座加氢站,具体建设位置由城市管理和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结合本市国土空间规划落实用地,并根据氢能产业市场发展情况,在建站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开展建设,以满足车辆加氢需求。同时,为保障37座加氢站顺利开展建设,具体建设位置可根据实际市场需求和场站条件进行调整,但建设规模需控制在本规划总体规划规模内。

编辑: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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