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东莞市委批准,东莞市纪委监委对东莞市轨道交通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友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友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和接受旅游活动安排;靠粮吃粮,贪欲膨胀,在粮食收储、日常监管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张友新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玩忽职守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东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东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友新开除党籍处分;由东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张友新简历
张友新,男,汉族,1967年出生,广东大埔人,大学本科学历,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东莞市发展计划局社会发展科科长;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综合科科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东莞市轨道交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为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平稳有序运行,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与可持续性,南昌市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创新管理机制,全力支持南昌市公共交通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2025年,南昌市已累计向南昌轨道交通集团和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拨付运营补贴5.98亿元,有效推动轨道交通与公交网络的安全、稳定、高效服务。 为实现相关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南昌市聚焦机制创新,引导建立和完善轨道、公交成本规制办法,支持开展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南昌轨道交通运营成本规制审计、南昌地铁1、2号线延长线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及公交配套衔接方案编制经费等配套事项,不断推动公共交通服务提质增效。(熊孝慧 洪观新闻记者 邬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