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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轨道交通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友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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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东莞市委批准,东莞市纪委监委对东莞市轨道交通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友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友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和接受旅游活动安排;靠粮吃粮,贪欲膨胀,在粮食收储、日常监管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张友新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玩忽职守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东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东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友新开除党籍处分;由东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张友新简历

张友新,男,汉族,1967年出生,广东大埔人,大学本科学历,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东莞市发展计划局社会发展科科长;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综合科科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东莞市轨道交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编辑:同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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